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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具備“信用產品銷售”基本條件
信息來源:社信辦 時間:2009/3/14
2009年3月3日,國家商部務等五部委聯合發文要求“在不損害信用主體合法權益的前提下,鼓勵企業購買信用服務和產品”、“鼓勵信用服務機構開發信用服務產品,滿足企業信用管理需求”。至此,曾經在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活動中廣泛關注和飽受異議的“信用產品銷售”在國家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終于以合法、合理的形式走上了推動經濟發展的歷史舞臺。
信用觀念作為公民道德建設的核心內容已經融入當代我國公民的人生觀、價值觀體系。經歷過30年改革開放歷程的人們不會忘記,從當年喝死人的“山西假酒”開始,到穿了幾天就掉幫斷底的“溫州假鞋”、賣到俄羅斯的“充滿雞毛的羽絨服”,充斥全國各地的“福建云霄產名煙”,再到近年來的“蘇丹紅”、“齊二藥”、“美國國際信用評估與監督協會侵犯知識產權”、“記者陳燕為騙子護航”、“三鹿奶粉”、“山西短信評信用示范企業”和“河南某些政府機關以信用建設促進會名義變相評估牟利”……這些在我國的經濟發展史上留下不光彩記錄的重大事件,無一不是由于信用觀念缺失造成的。改革開放以來,在我國的精神文明建設過程中,從80年代的“五講四美三熱愛”、到90年代的“講文明、樹新風”,再到2003年的“講文明、講衛生、講科學、樹新風”,始終沒有把信用觀念作為人生觀、價值觀體系的核心內容。正是由于人們的主觀意識當中缺乏信用觀念,才導致了改革開放以來,整個社會的信用觀念普遍缺失,一些行業商會協會、新聞媒體、政府部門領導為了謀求經濟利益,不顧自身信用的做法花樣翻新、層出不窮。令人欣慰的是,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的第三代領導集體高屋建瓴,在大力構建和諧社會的同時,以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為基礎,以“八榮八恥”為核心內容,對新時期社會主義道德標準進行了系統的總結,明確了當代中國最基本的價值取向和行為準則,以中國誠信企業網、中國誠信企業協會為代表的社會組織,在我國的社會信用體制系建設基礎工作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為推動和促進第三方信用機構大力發展信用產品銷售提供了有力的行業規范、監督機制和制度保障。 至此,信用觀念作為我國公民道德建設中人生觀、價值觀體系的核心內容,已經成為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信用產品銷售的廣泛開展進行了思想上的準備。
總之,信用產品銷售是我國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過程中的必然產物,由于與之相關的信用管理體系標準、法治環境還不夠盡如人意,在其發展的過程中必然會發生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是,一切事物都是在斗爭和曲折中不斷向前發展的。只要企業、政府、司法機關、第三方信用機構等相關主體能夠正確認識和把握開展信用產品銷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以積極的態度、穩健的方法解決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信用產品銷售一定能夠成為擴大國內需求、促進消費增長、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的有效手段。商務部將結合我國信用體系發展情況,根據信用產品銷售的特點與需求,循序漸進制定相關法律法規,逐步規范對信用產品銷售管理;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政府各級部門大量使用第三方信用產品,為第三方信用銷售提供相關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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