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方向介紹,《企業質量信用等級劃分通則》國家標準統一了質量信用、質量信用風險和質量信用等級的定義,對企業質量信用的各個等級的劃分要求和依據做出了原則性規定,為質量信用的監管機構、信用服務機構以及企業自身提供技術依據和指南,使各類機構對企業的質量信用進行評價或者企業進行自評時能夠有標準可依。
“按照該國家標準,企業質量信用等級依據質量信用程度,從高到低分為A、B、C、D四等。在一定時期內質量信用風險很大,企業違法生產經營,且給社會和(或)顧客造成重大人身危害、經濟損失或社會不良影響的,為質量信用D等企業!敝袊鴺藴驶芯吭涸洪L鄭衛華告訴記者,“該國家標準將自2009年11月1日起實施,與之相配套的其它標準也將陸續出臺!
參與該國家標準起草的全國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工作組專家委員高觀指出:“這一國家標準,是由一系列的食品不安全事件推動形成的。信用是無形的,但是評級必須是量化的,且指標不能太多,否則就會使操作變得過于繁瑣。因此該標準雖然經過多方反復斟酌,但仍需要在實踐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不斷修訂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