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進行廣告信用管理?
答:廣告主的利益關系人或廣告受眾及各界人士,發現廣告內容虛假或廣告主未履行廣告中的承諾時,均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公開投訴或永久曝光。
1. 通過媒體進行公開投訴或永久曝光;
2.通過傳真、信函進行公開投訴,但應向協會提供公開投訴或永久曝光資料的電子版。
3. 到當地的信用機構進行公開投訴或永久曝光,但應繳納信用服務費。
二、在廣告信用體系中,誰是廣告信用管理的主體,誰在廣告信用管理中處于主導位置?
答:是廣告主的利益關系人,也就是廣告內容的受眾,因為廣告內容是否真正誠信,只有與其有利益關系的人最有發言權,當然,利益關系人對廣告主的信用管理也應遵循誠信原則,否則也屬于失信行為會受到相應的信用懲罰。
廣告主的利益關系人在廣告信用監督中處于主導位置,就指:他有權遵循誠信原則對失信廣告主進行公開投訴或永久曝光,這些權力不受他人限制或以代行的名義阻制。
三、通過廣告信用評價的廣告主,當其廣告失信后,將承擔什么的失信懲罰?
答:1、廣告主發布廣告時,應注明廣告信用備案號碼。協會將已備案的廣告對外公開,并以廣告信用備案號碼為查詢字,方便公眾核對。發布的廣告內容與備案的廣告內容不一致的,屬于嚴重失信行為,承擔永久曝光的責任。
2、廣告主的利益關系人認為廣告主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與廣告中的承諾不一致的,可以撥打廣告主自身的投訴電話要求廣告主限期改正失信行為,也可以直接對廣告主進行公開投訴和永久曝光。
3、對廣告主的信用懲罰同時適用于廣告主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廣告信用評價的經辦人主觀上存在重大過錯,也應同時承擔信用責任。
4、 廣告主提供虛假的證件或證明資料的,屬于嚴重失信行為,承擔永久曝光的責任。
答:信用機構和信用執業人員在廣告信用評價中,存在失誤的,根據情節,處于通報批評、禁業一至五年、永久禁業的處罰。